多星联播、台网同步、引进外剧……广电总局新政对行业有何重大利好?
文 | 毛浩宇
2024年8月1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印发《关于丰富电视大屏内容 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试行)》”)
总体来看,《意见(试行)》运用多样化的途径和方法,着力建构丰富电视大屏内容的政策空间和制度安排。
从广电为民,到加强电视新闻、文艺节目、电视节目创新和供给能力,到优化电视剧播出调控管理,再到推动优秀网络视听作品在电视大屏播出、统筹境外节目播出、全国一体化宣推等一系列措施,无不彰显出广电主管部门“更好地传播党的声音、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的拳拳之心。
具体来看,在短视频、微短剧等充斥荧屏、繁荣发展之际,总局此番针对电视大屏的发文,可谓意味深长。
新政落地,对影视行业究竟有何重大利好?
一
广电为民,做大市场
《意见(试行)》首先强调了丰富电视大屏内容的政策初衷,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广电视听高质量发展。
新政有助于更好发挥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创新融合发展的内容、人才、资源、渠道优势,增强电视大屏内容创作播出活力和对观众的吸引力,推动大屏小屏深度融合、协同发展、共进共赢。
自2023年起,总局便联合多部委开展治理电视“套娃”收费和操作复杂工作,多次召开阶段性总结部署推进会。2024年7月末,总局还联合民政部积极开展“重温经典”频道进养老机构活动。
作为行业主管部门,总局始终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便利人民群众生活的角度出发,不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积极回应广大观众的观看需求。而此次《意见(试行)》的实施,也是总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坚持广电为民的生动实践。
在更低、更便捷的电视大屏操作门槛基础上,引入更丰富的视听收看内容,让电视用户实现回流,让消费选择更加多元,也让这一件民心工程真正走入民心、赢得民意。
特别是大小屏融合,使得作为消费主力军的年轻观众,有更多机会参与到电视节目的观看序列中,培养收看电视的兴趣和习惯,享受到更加沉浸和震撼的视听体验。
毕竟观众的回流和拥护,是推动影视市场发展的根本动力。
二
护航创作,助力创新
《意见(试行)》提出,提升电视大屏优质内容创新和供给能力,加强电视新闻、文艺节目、电视节目创新和供给能力。
自2009年起,我国移动互联网进入培育成长阶段,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平台强势崛起,不断与传统媒体抢夺用户注意力。时至今日,公众获取新闻资讯、收看文艺节目和电视剧等,似乎都更加倾向于从网络端进入,另一边的传统电视媒体端落寞已久。
移动互联网时代,谁更快、更新、更好看,谁就能更好地赢得用户信赖。
如今,电视媒体应当借助国家政策红利,不断提升自身竞争力和影响力。
集中优势力量打造重点新闻节目,电视媒体不仅要与自媒体新闻资讯在“快”上一较高下,还要在“权威性”上下足功夫。毕竟“真实是新闻的根本要求和生命线”,自媒体新闻乱象丛生、谣言四起,早已被无数网友诟病。
推动电视文艺节目繁荣,电视媒体不仅要向自媒体学习,提高节目的娱乐性和可看性,也要不断提升节目的文化性,做到“既有意思又有意义。”如2022虎年央视春晚上的舞蹈诗剧《只此青绿》一展中国古典艺术之美,彰显传统文化的独特魅力。
加强电视节目的创新,开辟新赛道,要求电视媒体加强学习,善于捕捉社会热点话题和审美倾向,走在时代前列,做到引领时代,产出现象级精品力作。如央视《如果国宝会说话》等节目,便是榜样标杆。
三
多星联播,台网同步
《意见(试行)》重磅提出,进一步优化电视剧播出调控管理,允许“多星联播”。
自2015年起,总局正式颁布电视剧播出“一剧两星”政策,该政策要求同一部电视剧每晚黄金时段联播的卫视综合频道不得超过两家,同一部电视剧在卫视综合频道每晚黄金时段播出不得超过二集。
尽管政策初衷是为了优化频道节目构成,丰富观众的文化消费选择,使“千台一剧”的同质化情形得到改观,却在一定程度上对电视台和制作方产生了负面影响。
一方面,对于二三线的卫视造成致命打击。
对一线卫视来说,充足的资金预算能够支撑其采购优质的独播剧,但对于二三线卫视来说,财力尚且捉襟见肘,一般是合力购买、分销成本。可“一剧两星”政策的出台,使他们至多只能联合两家购买,成本压力骤然加大。
另一方面,电视台购剧支出的降低,必然导致制片方缩小制作成本。
片方总预算降低,演员片酬预算较高又无法砍掉,必然会引发整体制作水准的下降,进而导致烂剧、雷人剧、悬浮剧、注水剧泛滥,最终造成市场混乱、观众哀嚎。
而此次“多星联播”政策的出台,在降低电视台采购成本、提高电视剧制作水准的同时,也让更多电视台拥有了播出优质电视节目的机会,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电视行业健康发展。
《意见(试行)》还提出,要推动优秀网络视听作品在电视大屏播出。
这是一条史无前例的开创性政策,第一次在政策层面赋予网络视听作品与电视作品同等的播出权利。
长期以来,由于审查制度、播放形式、内容时长、受众群体等因素的综合限制,优秀网络视听作品播出渠道较为狭窄,尽管也有网剧在电视大屏播放的先例,但从播出数量和题材种类来看,依然十分单薄。直到今年5月,《我的阿勒泰》才成为首部在央视一套黄金档播出的网剧,可见电视台对网剧的审核壁垒之严格。
可喜的是,随着《意见(试行)》的提出,未来将会有更多优秀的网络视听作品能够名正言顺地进入电视大屏播放,其播出渠道将更为宽广,受众面也将更为丰富。
在当前中国步入“中度老龄社会”的现实背景下,此举也将更加满足老年群体的收看需求,丰富老年群体的文化生活。同时,也为网剧开辟了新的受众圈层,为“银发经济”的增长增添新动能。
此前,总局在2022年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法治工作安排中提到,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法律体系,坚持网上网下统一导向、统一标准、统一尺度,切实推进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法律法规落地实施。
国家政策的放宽,将为电视台和网络视听带来一个新的春天。
四
兼收并蓄,凝心聚力
《意见(试行)》强调,要优化统筹境外节目播出,精选境外优秀影视剧、动画片、纪录片等节目进入电视大屏。
这一点对中国电视而言尤为重要。
纵观中国电视节目的发展历程不难发现,大多数具有较高知名度的电视节目,均引进或改编国外同类电视节目,即“多为模仿,少见原创”。如中国好声音(The Voice of China)改编自荷兰节目《The Voice of Holland》;湖南卫视《我是歌手》改编自韩国MBC节目《我是歌手》;《奔跑吧兄弟》改编自韩国SBS节目《Running Man》等。
当大量引进改编的电视节目纷至沓来时,观众自然会将其与原版进行比对。某些节目组不考虑国情,将引进作品全盘照搬,以致节目水土不服、差评不断。长此以往,也将严重损害中国电视行业的原创能力。
当创新创造都无从谈起,何来的文化影响力?
境外优秀节目的输入,体现了中国电视行业兼收并蓄的胸襟气魄,也是引入竞争生态、倒逼国内电视节目原创能力提升的重要举措。原版和改编版同台竞技,高下之分,一目了然。
在促进行业提质升级的同时,此举也给国内观众提供更为多样的国际视野,更好地感受和体会世界多样性、经济全球化和人类命运共同体,促进国际文化交流。
《意见(试行)》最后强调,要坚持全国一盘棋,一体化宣推提高优秀作品影响力。这样的政策安排,彰显了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显著优势。
对行业来说,政策的连贯性和稳定性将为电视节目的制作和播出创造良好的兜底保障。创作者无需过于担心作品“看不见”“卖不出”的问题,能够把更多精力放到创作中来,从而形成“1+1>2”的效果。
结语
总之,《意见(试行)》的落地将为行业带来重大利好。业界应当认真学习政策规定,紧紧抓住政策机遇,为影视行业的整体发展开辟新道路,增添新动能。
我们期待国家有关政策持续发力,开花结果;期待行业以精品奉献人民,用明德引领风尚,不断为广大观众呈现更加精彩的视听盛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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